在“315”期待汽车消费的幸福感
2011年“3·15”即将到来。与往年一样,很多中国的汽车消费者期待着在这一天依靠各个主管部门的力量以及媒体的推动,能使自己的有车生活变得更幸福。小到困扰某位私家车主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个汽车质量问题的个案,大到对“汽车三包”究竟何时才能出台这个已持续多年的追问,以及中国汽车消费者对更有威力的汽车召回制度的期盼,每一年的此刻,都会因为这些沉甸甸的期待背上“难以承受之重”。 2009年和2010年,中国汽车市场连续两年成为全球最大新车市场。然而,与这种“全球老大”的市场地位极不相称的,是中国的汽车消费者享受到的法规保护力度远逊于美国、日本、德国等汽车发达国家。与成熟汽车市场相比,中国各类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措施无论是从政策的制定层面,还是现有政策执行层面都有待改进。这使很多有车家庭目前难以百分之百地享受到汽车家庭的幸福,购车后的喜悦很快就被退换难、维修难、修车贵等问题困扰。 记者认为,从多个角度看,以完善各项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为抓手,以提升国内汽车消费者的幸福感为目的的转变都迫在眉睫。 这是因为,首先,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于已经迈上年产销1800万辆台阶的中国汽车业来说,做强比做大要重要得多。而这种转型离不开对消费拉动的保护,更离不开法规保护下消费者选择带来的优胜劣汰。 举例来说,如果无法在终端市场保证消费者权益,将给自主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根据盖世汽车网提供的研究显示,美国类似我国曾经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政策的《汽车保用法》(又称“柠檬法”),其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决策者意识到消费者与美国本土整车制造商之间产生纠纷无力维权而转而购买国外品牌的产品,进而影响到美国本土汽车产业的发展,于是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便制定“柠檬法”来帮助消费者维权,从而将本土汽车产业发展引向发展正轨。与之同样的道理,如果国内有足够强硬的法律法规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由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相信会有更多消费者大胆购买自主品牌的汽车,而非因担忧产生售后纠纷时难以维权而对自主品牌望而却步。这意味着汽车产业的升级会得到更大推动,汽车消费的潜力会得到更深层次释放,国内汽车消费会日趋规范和成熟。 其次,我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大城市迈入汽车社会的门槛,汽车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成为一种时髦的大众消费品。在这种背景下,过去那种把汽车视为奢侈品的政策法规制定思路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应当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政府部门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考量对国内汽车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够不够大、服务够不够好,这样才能使我国汽车社会和谐发展。 例如,长期困扰国内汽车消费者的零部件贵、工时贵的问题,解决的核心突破口是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打破售后服务配件垄断。近几年,在单车销售利润不断摊薄之后,整车制造商不断通过旗下授权的4S店在售后市场“开源”,而凭借在零部件、工时费等方面的垄断,来自售后的利润已经占据整车制造商总利润的较大比例。 为了打破这一垄断局面,欧洲已经颁布实施《欧洲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竞争新法规》,明确规定:“各品牌汽车在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不得指定特别服务商”,这使欧洲市场上的汽车消费者有了自主选择服务商的权利。而中国的消费者在质保期内只能“被迫”选择4S店或特约维修店,导致用车成本高昂的同时,因售后垄断造成的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 综合看,国内汽车消费者的幸福感需要借助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保护而获得,没有其他捷径,这绕不过汽车“三包”、汽车召回、汽车售后服务标准、汽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的出台或升级,这些也绝不是每年3月15日这一天所能做完的“功课”。(编辑:陈伟浩) |